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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September, 2011

A Heart Felt Thank You! (三年)

Posted by Mei on September 16, 2011
Posted under Foster Lo, Information, 羅鏘鳴

致親愛的家人和朋友們:

今年是我兄鏘鳴離開了我們的第三個年頭,這幾年以來,從回望中,記憶裏,重新收集起一些他的軼事,記了下來,讓我們一同繼續懷念他!

特別在這年的過程中,予了我很大的思想衝擊,再次細味生命的真義。因此,你們亦將看出,裏面留有我思路的軌跡,循著深重的印痕,希望你也能確定自己在別人心中的位置,和將來留在別人心中的價值,且找到一個你願意他寫你故事的人!

謝謝你們!祝願平安!

綺美 敬上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追思我兄 ~ 鏘鳴 (三)

Posted by Mei on September 14, 2011
Posted under Foster Lo, Information, Reflections, Testimony, Writings, 羅鏘鳴

Sept/15/2011


三年

第三年了,還是容易無端想起你,隨著對你的思念,不覺間又落入了零星散碎的片段當中,也曾以為在裏面可以重砌出一個整全的故事。

經過了這些時日,發現人生原不過是一個個或長或短的段落,縱有未完故事,奈何人自主無權,一生時限由神定數,夠與不夠,不是一個可以隨意發揮的題目。即使再不願意,都不能不把句號圈於最尾的段上,凝住周圍的拉拉扯扯,封上未完的故事。告一段落。

近來,你讓我思想多了,思維縈迴於人生的終場。猶記少時,跟你去看有上下集的電影,終場時銀幕上打出了“上集完”三個字那刻,內心就有份不甘中場出局的失落。不過,這不快瞬間便消失淨盡,因為心中已另有所待。首先,讓等待去替代失落,然後開始學習去等,先等下集拍完,後等上畫,再等以後的故事,定要等到“下集完”那刻方休。至於戲中的結局,反正是個交待而矣,等句號劃上之後,便可安心去忘記故事。

人生如此複雜,因為每人心中都有一條數,各自用了獨創的方程式去計算。如果,人人都肯認真地,去把人生清清楚楚計算一遍,然後不再去計較,世界就會變得單純多了!我知你對一切從都不計較,祇是,亦從不會想去清清楚楚地算一次。不過,你卻又曾認真地教過我如何數算日子…

李香蘭的“三年”,曾是首你喜歡的歌,年紀少小的你,教我聽這歌,歌詞逐句為我解,年月逐日教我計。原來一年有幾百日,真是好長啊!
“三年”?有多長?自是無法想像!待我對時間日子有了概念時,你才告訴我說,日子和時間都不是這首歌的重點,那“等待的情懷”才是歌曲的主題。我心想,那些日子豈不都白算了?

等,有不同的等,隨意想起的,就有:稍等、久等、再等、有期的等和無期的等……,本來就已太長的頭三年,終幸盼到了。之後的左等右等、橫等豎等,要算是有期還是無期的等呢? 從稍待片時到久等了……從繼續等到再等……是否因著相信仍然有期,故能甘心地期盼下去?

而那遙遙無期的等待,算得上是期盼嗎?充其量是個沒有把握的意外吧?這成了最苦的苦等,在等著一個再也甜不起來的結果,包藏著太苦的結局。

“三年”以外,也聽懂了不少其他的好歌。我們的少年時代,似乎也在等待和期盼中過去了。

人生真是奇妙,所有過去了的都不會全部過去,總在漫不經心下留低一絲半縷,叫人他日好追尋。說到追尋,就牽連起那些你追夢尋夢的日子。當年,你夜間工作,白天睡覺,故此,你所發的、尋的、追的全都是真正名符其實的白日夢;你也不怕我們笑你癡,還得意地警告我們說,若有朝一日,你夢境成真,我們到時都必大大懊悔,可惜將已太遲,你已決定了再不會對我們心軟!其實,你的心又何曾硬過呢?說真的,我從未覺得你的夢可成真,不過,我大概知道你造夢的本領可不輕,你往往能低調地把身邊的人帶進你白日夢境中的高潮,叫人同得一時的激發和鼓勵;你的夢,可以令一個靦腆膽小的人,變得豁然無顧,大膽忘我地與你共舞一曲;這全因為你有夢,你夢裏有真,真裏有愛;在白日,在晚間。

雖然,我們不能再面對面說話,可是,我如今仍有話要問你:“你捧過的所有東西,就是你要的全部麼?”
“你行過的路,是你自願踏上的麼?”
“你從來執著的,是執著麼?”
“你放開了的,算是放手麼?還是放了心?”
“你夢醒了,你還睡麼?”

我習慣了去逼你,答我問你的問題,你往往不會立時給我或你自己一個回答。不知道每次過後,你曾否靜靜地重想過其中某些問題,然後暗自默默填上自己愜意的答案?以前,在隨意的對話中,我經常無意地觸怒你,實是有意讓你借題宣洩一下,你那過份的抑壓和自制。你的好對自己不好,我的不好對你好,就靠著那點親,都盡在不言中。

前面問你的問題,我自會仔細思想過後,誠實地去回答自己。去年,我寫好了自己的“墓誌銘”,原因是,認為這絕不是件可以假手於人的事。對別人為死去了的人和為後人而寫上的,有時未免顯得過份渲誇,言過其實;有時又因為從未能深入瞭解過其心深處,難免失漏其生命中真正光輝照人的一面;無奈都成了不盡不實的定論。

“墓誌銘”寫在對自己大半生的生命鑒察過後,將要留下的寥寥數語,幾句心底話。在這事上,即使是配偶或兒女,亦不會比你自己更能認清自己的本來面目。其實,這幾個字原本亦不寫也罷。可是,我卻怕抱住那個會令我耿耿於懷的驚愕睡去。

如今這世代,已有人能做到,對死人的死,可以全不動容。人離人去,風過也無力拂起半點漣漪;死人死了,活人都不情願把腳步暫時放緩。有聲音說,不必哀傷,人人都有一死。就讓死人和他的過去一同埋葬,真正地成為過去吧!別忘了我們仍有緊要事,便是活好自己的明天。因為死去了的人都希望見到我們開心,祇有這樣,他才會開心。如此奇怪的話並不稀奇,隨時隨處都可聽見。你大概也聽過了吧!?

寫著,寫著,變灰了。
生命可不能沒有色彩,色彩可以很抽象,不一定是某些指定的顏色,或者就像那無數曾在你生命中跳躍過的點點滴滴,已為你配成了不褪的色調,烙印你繽紛璀璨的一生,留給了我們永遠不能磨滅的美好回憶,又永遠懷念的價值。

我這有年紀的人,行走在人生的山水畫內,也該是到了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的地步吧?真是悲涼!不,我可不肯讓山水作我生命的主題。

我曾立於山水間,明悟自己的渺少;我曾越過山水,撿拾起一粒微塵;我即若踏霧,尚還隱知地厚且天高。

我是誰?我曾是誰?我今又是誰?
“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” (加拉太書 2:20)

世人死,因為人人都必有一死;
主耶穌基督是神子,不必死;但祂為了救贖世人,就代眾人一次過死了;
人活在天地中,存亡於生死間,竟還無缺神的情和義,恩和恕。神的愛都在此顯明了!

我獨憑 “信主耶穌基督得永生” 這個平安實在的信念,已能叫山水融和一墨,為我畫出生命的奇景!你看見了吧?

你常愛把長長的故事寫成短短的詩,我則願能把你詩樣的短短生命寫成長長的故事,繼續為你寫。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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