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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思我兄 ~ 鏘鳴 (三)

Posted by Mei on September 14, 2011
Posted under Foster Lo, Information, Reflections, Testimony, Writings, 羅鏘鳴

Sept/15/2011


三年

第三年了,還是容易無端想起你,隨著對你的思念,不覺間又落入了零星散碎的片段當中,也曾以為在裏面可以重砌出一個整全的故事。

經過了這些時日,發現人生原不過是一個個或長或短的段落,縱有未完故事,奈何人自主無權,一生時限由神定數,夠與不夠,不是一個可以隨意發揮的題目。即使再不願意,都不能不把句號圈於最尾的段上,凝住周圍的拉拉扯扯,封上未完的故事。告一段落。

近來,你讓我思想多了,思維縈迴於人生的終場。猶記少時,跟你去看有上下集的電影,終場時銀幕上打出了“上集完”三個字那刻,內心就有份不甘中場出局的失落。不過,這不快瞬間便消失淨盡,因為心中已另有所待。首先,讓等待去替代失落,然後開始學習去等,先等下集拍完,後等上畫,再等以後的故事,定要等到“下集完”那刻方休。至於戲中的結局,反正是個交待而矣,等句號劃上之後,便可安心去忘記故事。

人生如此複雜,因為每人心中都有一條數,各自用了獨創的方程式去計算。如果,人人都肯認真地,去把人生清清楚楚計算一遍,然後不再去計較,世界就會變得單純多了!我知你對一切從都不計較,祇是,亦從不會想去清清楚楚地算一次。不過,你卻又曾認真地教過我如何數算日子…

李香蘭的“三年”,曾是首你喜歡的歌,年紀少小的你,教我聽這歌,歌詞逐句為我解,年月逐日教我計。原來一年有幾百日,真是好長啊!
“三年”?有多長?自是無法想像!待我對時間日子有了概念時,你才告訴我說,日子和時間都不是這首歌的重點,那“等待的情懷”才是歌曲的主題。我心想,那些日子豈不都白算了?

等,有不同的等,隨意想起的,就有:稍等、久等、再等、有期的等和無期的等……,本來就已太長的頭三年,終幸盼到了。之後的左等右等、橫等豎等,要算是有期還是無期的等呢? 從稍待片時到久等了……從繼續等到再等……是否因著相信仍然有期,故能甘心地期盼下去?

而那遙遙無期的等待,算得上是期盼嗎?充其量是個沒有把握的意外吧?這成了最苦的苦等,在等著一個再也甜不起來的結果,包藏著太苦的結局。

“三年”以外,也聽懂了不少其他的好歌。我們的少年時代,似乎也在等待和期盼中過去了。

人生真是奇妙,所有過去了的都不會全部過去,總在漫不經心下留低一絲半縷,叫人他日好追尋。說到追尋,就牽連起那些你追夢尋夢的日子。當年,你夜間工作,白天睡覺,故此,你所發的、尋的、追的全都是真正名符其實的白日夢;你也不怕我們笑你癡,還得意地警告我們說,若有朝一日,你夢境成真,我們到時都必大大懊悔,可惜將已太遲,你已決定了再不會對我們心軟!其實,你的心又何曾硬過呢?說真的,我從未覺得你的夢可成真,不過,我大概知道你造夢的本領可不輕,你往往能低調地把身邊的人帶進你白日夢境中的高潮,叫人同得一時的激發和鼓勵;你的夢,可以令一個靦腆膽小的人,變得豁然無顧,大膽忘我地與你共舞一曲;這全因為你有夢,你夢裏有真,真裏有愛;在白日,在晚間。

雖然,我們不能再面對面說話,可是,我如今仍有話要問你:“你捧過的所有東西,就是你要的全部麼?”
“你行過的路,是你自願踏上的麼?”
“你從來執著的,是執著麼?”
“你放開了的,算是放手麼?還是放了心?”
“你夢醒了,你還睡麼?”

我習慣了去逼你,答我問你的問題,你往往不會立時給我或你自己一個回答。不知道每次過後,你曾否靜靜地重想過其中某些問題,然後暗自默默填上自己愜意的答案?以前,在隨意的對話中,我經常無意地觸怒你,實是有意讓你借題宣洩一下,你那過份的抑壓和自制。你的好對自己不好,我的不好對你好,就靠著那點親,都盡在不言中。

前面問你的問題,我自會仔細思想過後,誠實地去回答自己。去年,我寫好了自己的“墓誌銘”,原因是,認為這絕不是件可以假手於人的事。對別人為死去了的人和為後人而寫上的,有時未免顯得過份渲誇,言過其實;有時又因為從未能深入瞭解過其心深處,難免失漏其生命中真正光輝照人的一面;無奈都成了不盡不實的定論。

“墓誌銘”寫在對自己大半生的生命鑒察過後,將要留下的寥寥數語,幾句心底話。在這事上,即使是配偶或兒女,亦不會比你自己更能認清自己的本來面目。其實,這幾個字原本亦不寫也罷。可是,我卻怕抱住那個會令我耿耿於懷的驚愕睡去。

如今這世代,已有人能做到,對死人的死,可以全不動容。人離人去,風過也無力拂起半點漣漪;死人死了,活人都不情願把腳步暫時放緩。有聲音說,不必哀傷,人人都有一死。就讓死人和他的過去一同埋葬,真正地成為過去吧!別忘了我們仍有緊要事,便是活好自己的明天。因為死去了的人都希望見到我們開心,祇有這樣,他才會開心。如此奇怪的話並不稀奇,隨時隨處都可聽見。你大概也聽過了吧!?

寫著,寫著,變灰了。
生命可不能沒有色彩,色彩可以很抽象,不一定是某些指定的顏色,或者就像那無數曾在你生命中跳躍過的點點滴滴,已為你配成了不褪的色調,烙印你繽紛璀璨的一生,留給了我們永遠不能磨滅的美好回憶,又永遠懷念的價值。

我這有年紀的人,行走在人生的山水畫內,也該是到了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的地步吧?真是悲涼!不,我可不肯讓山水作我生命的主題。

我曾立於山水間,明悟自己的渺少;我曾越過山水,撿拾起一粒微塵;我即若踏霧,尚還隱知地厚且天高。

我是誰?我曾是誰?我今又是誰?
“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” (加拉太書 2:20)

世人死,因為人人都必有一死;
主耶穌基督是神子,不必死;但祂為了救贖世人,就代眾人一次過死了;
人活在天地中,存亡於生死間,竟還無缺神的情和義,恩和恕。神的愛都在此顯明了!

我獨憑 “信主耶穌基督得永生” 這個平安實在的信念,已能叫山水融和一墨,為我畫出生命的奇景!你看見了吧?

你常愛把長長的故事寫成短短的詩,我則願能把你詩樣的短短生命寫成長長的故事,繼續為你寫。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信心與行為 (2)(雅各書 2:14-26)

Posted by Mei on February 5, 2011
Posted under Bible, Bible Study, Bible Verses, Information, 人在坦途, 雅各書

信心與行為 (2)(雅各書 2:14-26)

Faith and Deeds   (Part 2)   (James 2:14-26)

『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甚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 』(雅 2:14)
雅各提出了一個分析性的問題。一個有信心但沒有行為的人,就像一個有駕駛執照但不駕車的人,那執照於他有用嗎?一個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人,信心於他有益嗎?接著是另一個更深入的問題:沒有行為的信心能救他麼?

雅各在 2章15-20節裏,說明了四個信心的標記。

  1. 1. 信心不是冷淡的,信心是投入的。

『若是弟兄或姐妹,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,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“平平安安地去吧!愿你們穿得暖吃得飽”,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甚麼益處呢?』(雅 2:15-16)

假若有人因著欠缺寒衣和日用所需,而來向你求助,你會否衹單單對他說些安慰的好話,而不給他實際的援手呢?你會否跟他說:“不要擔心,不要再垂頭喪氣啦!抖起精神來,說不定很快就會有人來助你渡過難關,放心啦!沒甚麼大不了的,你還是先回吧,記住啊,最緊要有信心呀!” 這些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真信心麼?衹用說話去鼓勵人,卻不在行為上施以援手,這是真心的幫助嗎?這能解決求助者的現實問題嗎?一個有實際需要的人,求的是別人實際的幫助行為,並非別人那一己的信心姿態和空白的安慰,這種對待衹會令到尋求幫助的人更覺心酸,信心更難持守下去。這能有甚麼益處呢?怎樣行才有益呢? 就是給赤身露體的人贈予衣服,給欠缺飲食的人送上食物,好叫他們確實穿得暖吃得飽。這就是藉著行為而展現出來的真正信心。有行為的信心便是益處。

參考經文:
『凡有世上財物的,看見弟兄窮乏,卻塞住憐憫的心,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的裏面呢?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衹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』(約翰一書 3:17-18)

  1. 2. 信心不是獨行者,信心必須有伴同行。

『這樣,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』(雅 2:17)
“信心”若離開了“行為”這個夥伴,孤身上路,這獨行的信心將無力支撐,無法繼續生存,最終必至死亡。

  1. 3. 信心不是隱形的,信心是能見的。

『必有人說:“你有信心,我有行為。” 』(雅 2:18)

有人對那些認為衹要有信心,不必有行為的人說:“讓我以行為來向你展現我的信心,看誰的信心更大?”
其中沒有行為的基督徒,有的說自己沒有做工的恩賜,故不能做些甚麼;另一些說自己生來怕事,又不喜出風頭,所以不欲藉行為惹來別人的誤解。更有些說,神看的是人的心,不是人的行為…這種種藉口,像是說,有些人有“呼吸”的恩賜,有些人沒有。是不是很滑稽?
雅各相信,那些否定以行為來証實信心的人,根本就沒有信心,所以生不出行為來。

  1. 4.信心不僅於知識,信心更是發自內心的真意真情。

『你信神只有一位,你信的不錯;鬼魔也信,卻是戰驚。』
(雅 2:19)

參考經文:
『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“夫子,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” 耶穌對他說:“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念的是怎樣呢?” 他回答說:“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” 耶穌說:“你回答的是。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”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“誰是我的鄰舍呢?” 耶穌回答說:“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就丟下他走了。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。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,看見他,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。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到店裏去照應他。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,交給店主,說:‘你且照應他,此外所費用的,我回來必還你。’ “你想,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?” 他說:‘是憐憫他的。’ 耶穌說:“你去照樣行吧!” 』
(路加福音 10:25-37)

雅各這話是指著祭司或法利賽人,及宗教知識份子而說的。
那人用豐富的知識來遮掩和維護自己那沒有行為的信心,他說:“我也信神只有一位。” 雅各說:“真好!那你就去同鬼魔合拍啦!”
鬼魔也信神,信神的鬼魔依然是鬼魔;法利賽人也信神,信神的他們,戴上了以宗教知識和律法譜成的面具,掩飾自己背後的私心和虛偽。
“鬼魔也信,卻是戰驚。” 這 “戰驚” ,希腊文形容為不平滑,粗糙的表皮。這裏說,即使是鬼魔想到神,都會有驚怕和不安的反應,全身毛骨悚然。反而這些律法的知識份子,在神面前,卻連鬼魔的戰驚反應都沒有。比鬼魔更不如。
雅各的確鄙視這等宗教知識份子,因他們只知道去跟人辯論 “宗教道理”,但卻完全無意或計劃走入主基督耶穌的道。

『“虛浮的人哪,你愿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?” 』
(雅 2:20)
信心若沒有了行為這個重要的元素,就祇賸得些頭腦上的知識。這種東西是冷淡的、自欺的、不真心的、不倚靠神的,有恃無恐的。衹有那能因著在主裏的信心而有行為的,才不是虛浮的人。

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,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?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,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。這就應驗經上所說:“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 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。這樣看來,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。』 (雅 2:21-24)

信心的例子 (一)
阿伯拉罕是猶太人之父,是道德和信心的模範,一個受敬重的長老。
『神呼叫阿伯拉罕。 神說:“你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你所愛的以撒,往摩利亞地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” 』(創世記 22:2)
阿伯拉罕順服神的吩咐,把兒子獻在壇上,獻上兒子的行為証明了他對神的信心。神如此試驗亞伯拉罕,別以為祂需要以此來為自己作些甚麼補充 ;神為阿伯拉罕已早有預備,滿有憐憫的神不是要奪走我們的至愛,祂是要幫助我們學成信心之道。
『耶和華的使者呼叫阿伯拉罕。 天使說:“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,一點不可害他!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,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留下不給我。”』 (創世記 22:12)
信心之父,阿伯拉罕的信心因著行為得以成全。在他痛苦的信心功課上,明示了我們一個信心的真理,就是在地上,不論何物何人,決不可讓其在我們的心中,佔住比神更高的位置。

『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?』(雅 2:25)

信心的例子(二)
妓女喇合是個沒有神的低等賣淫女子,她冒著生命危險來保護兩個以色列探子的行為,證明了她對以色列人的耶和華神的信心。她的行為見証了她的信心,神保守了她和她的一家。
『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了以後,耶和華曉諭摩西的幫手、嫩的兒子約書亞說:“我的僕人摩西死了。現在你要起來,和眾百姓過這約旦河,往我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去。”』 (約書亞記 1:1-2)
『當下,嫩的兒子約書亞從什亭暗暗打發兩個人作探子,吩咐說:“你們去窺探那地和耶利哥。” 于是二人去了,來到一個妓女名叫喇合的家裏,就在那裏躺臥。有人告訴耶利哥王說:“今夜有以色列人來到這裏窺探此地。” 耶利哥王打發人去見喇合說:“那來到你這裏、進了你家的人要交出來,因為他們來窺探全地。”
女人將二人隱藏,就回答說:“那人果然到我這裏來,他們是哪裏來的我卻不知道。天黑、要關城門的時候,他們出去了,往那裏去我卻不知道。你們快快地去追趕,就必追上。”(先是女人領二人上了房頂,將他們藏在那裏所擺的麻秸中。)那些人就往約旦河的渡口追趕他們去了。追趕他們的人一出去,城門就關了。
二人還沒有躺臥,女人就上房頂,到他們那裏,對他們說:“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,并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。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,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乾了,并且你們怎樣待約旦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,將他們盡行毀滅。我們一聽見這些事,心就消化了。因你們的緣故,并無一人有膽氣。耶和華你們的神,本是上天下地的神。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,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,也要恩待我父家,并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,要救活我的父母、弟兄、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,拯救我們性命不死。”
二人對她說:“你若不泄漏我們這件事,我們情願替你們死。耶和華將這地賜給我們的時候,我們必以慈愛誠實待你。”
于是女人用繩子將二人從窗戶裏縋下去,因她的房子是在城牆邊上,她也住在城牆上。她對他們說:“你們且往山上去,恐怕追趕的人碰見你們。要在那裏隱藏三天,等追趕的人回來,然後才可以走你們的路。”』(約書亞記 2:1-16)

喇合對以色列探子們的神,耶和華神的信心,來自她聽來的歷史事實,不是憑眼見。耶和華雖不是她的神,但她相信祂存在的真實;從歷史的結果和教訓裏,她選擇了去倚靠以色列的神和祂的信實;在她放探子們從別的路上出去前,向他們提說了自己的心願和所有要求;後來神恩待她,賜她一切所求,一樣都不缺。
(讀參考經文— 約書亞 6:17, 22-23,25)

『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』 (雅 2:26)
雅各以第 26 節經文,作為這篇討論的摘要;他說,隔絕之處,就有死亡;在肉體上而言,就是當靈魂離開身體那一剎那;在靈性上來說,就是當信心離開了行為之時;沒有了行為,信心就像一具屍駭,再無用處。

最後,仍要強調的一點是,雅各完全沒有說過救恩要靠行為,他更無意使我們產生恐懼或內疚。故此,不要為行為而行為。他其實最在意的是你能否活出得救的信心?

這篇研經,是一個很豐富的學習,願你們都有領受。
以下有些問題,大家來問問自己…

  1. 1.在自己的生命裏,結了些什麼能見的果子?

  2. 2.文中有四種不同型類的信心,和自己的作一比較,看看有些甚麼發現?

  3. 3.肯相信有神的存在和肯以信心去接受主耶穌,兩者之間有無分別?有何分別?

  4. 4.試從(創世記 22:1-12 )和 (約書亞記 2:1-16 )的兩段經文中,找出阿伯拉罕和喇合的信心證據。

  5. 5.雖然我們不會像阿伯拉罕或喇合,要受到同樣巨大的信心試驗,不過,我們仍隨時會受到信心的挑戰,做好準備了嗎?

  6. 6.救恩不靠行為,行為卻是救恩的証據;有些未肯同神建立起關係的人,亦可以過著一個道德美好的生活。這種善行於他何益何用?

  7. 7.請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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